2014年是“互联网+医疗”元年,2016年则是整个行业公认的“洗牌”之年。一个个法律盲区的出现和地方新政的出台,使“互联网+医疗”从业者像坐过山车一样,小心脏不断承受着刺激。
一些投身医疗的互联网企业对这一领域并不熟悉,在实践当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法律滞后和尚未达成行业标准引发的。
2月29日,由北京卫生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互联网医疗卫生法制论坛”在北京召开。尽管与会专家并未给“互联网+医疗”泼冷水,但多数人认为,如果资本仅仅是把“互联网+医疗”看作是个可以获利的金矿的话,那就跑偏了,需要赶快转型。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白松的工作就从未轻松过一天。这位分管医疗法律纠纷的法官发现,最近半年,北京市出现大量所谓“非法行医”问题引发的司法诉讼。在这些案件当中,多数纠纷属于医师多点执业或在线问诊之时发生的诊疗纠纷。与此同时,与互联网相关的医疗活动正在一步步走入司法的“盲区”。如何理清互联网与医疗的关系,成为摆在所有医院管理者和医生面前的难题。
白松另外举例说,尽管很多医院建立了云医院或远程中心,也被当地卫生部门批准,但这些机构并未向其他相关部门申报增项网络科室,由于现行的法律不允许医师在非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这意味着这类机构其实是在打“擦边球”。
毫无疑问,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到各行各业,给社会带来了变革。但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很多诊疗行为正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当中。白松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互联网诊疗活动,同时监督部门也应加大监督力度及对互联网医疗违规查处力度。
“医疗需求是刚性需求,落后的体制和分配不均造成了社会问题,互联网无疑可以助力分级诊疗,医院和医生更要用开放的心态去拥抱互联网,尽管这是对传统诊疗方式一种挑战,但谁都不能独善其身。”白松说。
“互联网+医疗”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樊荣从医院的角度在论坛上进行了阐述。樊荣表示,“互联网+医疗”有四个发展方向:在线咨询、医药电商、可穿戴设备、挂号。
从樊荣的表态中不难发现,在他的心里,互联网并不能彻底颠覆医疗行业。“不能因为‘互联网+医疗’的智能化,就忽略医生的存在,不能为了追求效率就忽略了患者安全,不能因为互联网的便捷性而忽略了医疗的规范性,更不能因为高新技术的发展而忽略人文关怀。”樊荣认为,如果忽略了医疗本质,“互联网+医疗”就是走了偏路。
尽管互联网无法触及到医疗的核心,但互联网却可以为医疗做很多事情。樊荣认为,首先是智能式的信息采集服务,比如可穿戴设备;其次是交互式的就医辅助服务,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信息索引,以及分诊导医、用药指导、健康宣教和出院随访;第三是系统式的健康服务,通过互联网把就诊信息进行整合,使管理更加具有便捷性、安全性和全面性;第四是快捷式医患沟通服务,通过互联网的沟通,患者与患者、患者与医生、患者与医院实现无障碍交流。
“互联网不能代替一切,我们要注意到其中病例咨询的有限性、信息互联的安全性、病人资料的隐私性、咨询诊疗的交界性、采集资料的可靠性,以及行为属性的差异性。”樊荣说。
有与会专家认为,医学就是悲悯和慈善,无论是互联网作为连通手段使医生更加便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还是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全新医疗模式,最终都需要医护人员努力为患者解决病痛,如果资本仅仅是把“互联网+医疗”看作是个可以获利的金矿,那就偏离了正确的发展轨道,急需调整方向。
可以看到的是,“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对应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当患者出现不安全结果时,谁来承担责任,也是“互联网+医疗”需要解决重要的问题。有与会专家认为,随着保险制度的完善,当医生、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公司可以在各自的位置承担责任时,就会形成一个三方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