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国家级政策有哪些?本文带你一一盘点,继续谱写2024医疗信息化发展新篇章。
医疗卫生体系承载着保障人们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社会期待和重要职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已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体系。但与此同时,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也仍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促进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我国于2023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成为重要一环。新致新源团队整理了2023年度与医疗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十大政策,供读者参考。
2022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做出系统设计和具体部署。《规划》提出,到2025年末,要进一步推进医疗救援信息化指挥等工作。基本建立我国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分级、分层、分类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此外,《规划》还就“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构建紧急医学救援核心支撑”这一主要任务提供了具体的举措建议,如可以依托医院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配备信息指挥系统等模块,完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信息化应急指挥、跨区域快速反应、医防融合协同等功能,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能力。
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提出3项主要措施,包括:因地制宜发展村级巡诊服务、面向乡村两级做好派驻服务、明确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内容,并强调,鼓励派出医疗队的医院与受援地医疗卫生机构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明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疾控主管部门职责,强调要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巡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签约服务、慢性病管理和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担。
2月23日,据中国政府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人才队伍、运行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并指出,为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应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推进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
还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月23日,据中国政府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其中,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服务便捷性,进而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的关键环节。《意见》指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
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整合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5.《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3〕68号)
4月2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切实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其中,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的重要环节。相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
还应加强中医医共体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让基层患者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7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各地应进一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区域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应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应广泛宣传电子健康档案的价值,并努力调动居民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的积极性。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打通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7.《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23〕23号)
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
《任务》从6个方面明确了2023年下半年医改工作的20条具体任务。其中,为加强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任务》强调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并且要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城乡社区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中的应用。
此外,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任务》还指出,要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与分级评价工作,推进“5G+医疗健康”、医学人工智能、“区块链+卫生健康”试点。
8.《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3〕443号)
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为《评价指南》)。
《评价指南》新增服务能力“合格标准”档次,并细化了有关指标条款内涵。《评价指南》强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包括:指定保障其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建立信息使用与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并设置信息化管理专(兼)职人员。
此外,《评价指南》还强调了网络安全也是衡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具体包括: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网络安全的相关制度,有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等。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5方面22条措施。《指导意见》强调,要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立疾控部门牵头,跨部门、跨区域、军地互通,以传染病多渠道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为重点的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
此外,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也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例如,应当健全疾控信息标准体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医疗机构等的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监测系统数据交换,以及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数据集成、风险识别、智能分析和及时预警能力等。
10.《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导意见》强调,县域医共体应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统一县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县域医共体内的应用。
还应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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