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总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研究论证,支持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加强五个新城的优势专科布局。
3.推进区域医疗协同合作。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要求,推进长三角康养项目合作,探索推动长三角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入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深化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喀什二院“以院包科”建设和云南“组团式”县医院帮扶。
4.促进医疗服务业提质扩容。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高端医疗服务,支持高水平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开展规范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建设独立国际医疗部,学习借鉴国际新技术,提供高品质、多样化和创新性医疗服务。鼓励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等园区提升服务能级,支持市级医院输出品牌、管理、技术、人才等,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优质品牌医疗服务聚集地。加强政策研究,稳步推动扩大医疗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5.夯实重大传染病救治体系。按照国家及本市规范、标准,加强发热门诊、重症医学科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市传染病诊治中心(IDC)体系建设。强化新冠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1.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调整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国考”导向,落实市级医院“聚焦疑难杂症、聚焦前沿技术、聚焦科技创新”、夯实分级诊疗的定位要求。
2.加强医院评审、巡查工作。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制定康复医院等评审标准。开展新一型医院巡查,重点关注费用、报销、样本外送、院外购药、高值耗材使用等环节。落实“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切实整顿行业环境。
3.开展医院综合监测评价。利用“上海市医院评审与监测系统”,对市区医院资源配置、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能级水平、运营效率、满意度等开展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价,促进医院内部治理能力提升,提高卫生健康部门行业管理水平。
4.加快医疗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互联网医疗发展政策,促进互联网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推出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2.0版,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继续做好电子病历和智慧服务分级评价工作。
5.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儿少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高市心理热线服务能力。规范心理卫生服务行业管理。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以“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为主线,加强信息化监测、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专业质控,狠抓依法依规执业、指南规范执行、核心制度落实等基础性工作。以限制类技术、介入技术、内镜技术等医疗技术为重点,持续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上海市医疗质量、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基本制度要求。健全质控指标体系、组织体系,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深化拓展病种质量评价。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
2.大力发展护理服务。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增强护理职业吸引力,扩大护理队伍规模,提高医护、床护比例。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三贴近”理念,持续优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积极开展延续性护理、日间护理、老年护理、上门护理、互联网+护理等服务。制定《上海市专科管理办法》。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开展“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提升患者诊前、门诊、急诊急救、住院、诊后体验,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做实优先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完善门诊就诊流程,向社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条件,为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本机构签约居民落实“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优化就医环境,做好适老、助残、扶幼等服务,改善病房条件。推进特需医疗服务发展。开展患者体验监测,加强监测、反馈和监督整改。
4.保障血液安全平稳供应。提前部署谋划,科学测算血液供需,制定血液采集供应和调度计划。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落实献血者优待政策。
1.巩固平安医院建设。加强院内投诉管理,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对新入职医药护技管人员进行人际沟通、人文关怀、心理调适、卫生法律法规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升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强化医警联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开展医疗机构应急处突演练活动。
2.持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全力做好医药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查办案件,加强对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健全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修订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文件。构建行风建设督查指标体系,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
3.强化医疗监督。修订《上海市医疗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医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院外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开具虚假医疗证明材料等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执法。